2012年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 时间:2014-08-10 14: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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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20...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2012年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4名(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和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人员。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参加报考的所有毕业生均须于2012年7月底前毕业。参加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具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至2012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0日8:00-5月22日17:00
  网上初审时间:2012年5月20日9:00-5月22日19:00
  缴费时间:2012年5月20日10:00-5月22日24:00
  查询时间:2012年5月20日8:00-5月27日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5月25日12:00-5月27日8:00
  现场审核奖励加分时间:2012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现场加分、审核地点:烟台市芝罘区人才市场(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30号)
  报名网址:www.zfrs.gov.cn(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具体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3.5×2.3CM、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报名期间指定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24小时前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机关在48小时内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审,系统自动通过。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4小时后至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自最后一次修改填报信息算起)。审核机关应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5月22日16时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5月22日24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于2012年5月20日-5月22日登录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立即下载打印《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5月25日至5月27日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4、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2年5月22日下午2:00-4:3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芝罘区人才市场(烟台市华茂街30号)三楼招聘大厅,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别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5、对部分人员采取笔试加分办法
(1)省级优秀毕业生(报考岗位相应学历时取得)笔试成绩加2分;
(2)正式党员(在校期间)笔试成绩加2分,预备党员(在校期间)笔试成绩加1分;
(3)驻我区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分;
(4)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和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加10分(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任何岗位均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和定向招聘的政策。符合加分和定向招聘的应聘人员本人务于现场审核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项目可以累计加分,但每名考生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芝罘区人才市场(华茂街30号)三楼招聘大厅进行审核(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携带报名人员身份证及委托书),有关材料包括: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同时加盖学校、院(系)公章);按照附件要求提供在校期间的中共党员证明(需同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院(系)党总支公章),如提供不出在校期间的中共党员证明,需要提供在校入党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将盖有学校公章页复印)或者由县委(区)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基层服务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区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包括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类别、所在地、随军时间及现主要生活来源等)、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审核无误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名册进行审查),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招聘计划调剂到非定向招聘岗位。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区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三、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7日
  8:00—9:30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类)
  公共基础知识(其他类)
  10:10—12:10 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卫生类)
  综合写作(其他类)
  1、笔试科目
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按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3:7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六类:临床医学(西医)、放射、医学影像、康复统一使用西医临床试卷,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统一使用中医临床试卷,药学统一使用药学试卷,医学检验使用医学检验试卷,预防医学使用预防医学试卷,护理学使用护理试卷。
其他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事业单位派遣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5:5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思想品德、法律常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综合写作主要考察考生基础写作水平。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烟台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到芝罘区人才市场(华茂街30号)三楼招聘大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本人档案未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管理的,不认可其岗位工作年限。证明信式样附后)等。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关资格证书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与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1、卫生事业单位面试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结合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实行百分制,结构化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按照4:6的比例折算面试成绩。面试试题根据岗位特点单独命题。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
2、其他事业单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
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报考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依次按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博士、硕士、本科、专科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仍不能确定的,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报考人员在没有征得体检主管机关同意的前提下,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咨询电话:0535-6225558
  监督电话:0535-6223629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frs.gov.cn)
  
 
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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