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乐人发〔2006〕14号)规定,结合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6名工作人员补充到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放宽学历岗位除外),并完全符合本公告附件《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名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30周岁(1982年 6月24日-1994年6月24日期间出生)。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5、在编人员,须征得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开除公职的;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马边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马边彝族自治县2012年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 定。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部门对报考者信息和相片质量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应在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和相片的1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2年 7月 2日24时止。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通过网上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四)打印报名表
(五)打印准考证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最后结果以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千分位。笔试科目为二科的,《公共基础知识》科占笔试总成绩的70%。考试总成绩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公招环节。
(二)笔试科目:
1、教育类:《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2、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基础知识》
3、其他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制定任何参考资料。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在2012年 7 月 15 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加分政策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截止报名结束时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社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名结束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县(市、区)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或直接考核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2年 7 月 16日– 17日 18时止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 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工作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送交马边彝族自治县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事业人员管理股(政府三楼325室)。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2年7 月 29日17:00前在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mabian.gov.cn)上公布。
(六)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1、依据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个别岗位报名达到开考比例,因缺考导致面试达不到比例,而面试人数大于或等于该岗位实际聘用人数的,视为有效比例。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名单于2011年 8 月3 日17:00前在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公布(http://www.mabian.gov.cn)。
2、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或从业资格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报考信息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3、面试资格审查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因面试人选缺考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4、面试方式:教育、卫生系统采取专业知识面试(教育采用微型课方式),其余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mabian.gov.cn)上公布。
五、体检及考核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按规定进行复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体检、考核中有不合格人员或 自愿放弃的,按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被公示人因自愿放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一)考试、体检、考核并经公示合格后,按总成绩排名次序和聘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县人社局签发聘用通知。
(二)拟聘人员按聘用通知到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其中,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7月31日前持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到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报到。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教育类考生还应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解除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办理。
(四)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县监察局监督电话:0833-4511159或0833-4512388。
九、注意事项
1、2012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环节公告、要求和注意事项均在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请考生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考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十、咨询电话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社局:0833-4511357
马边彝族自治县教育文化体育局:0833-4513220
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局:0833-4520007
马边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0833-4511686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