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东山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计生)工作人员方案

  • 时间:2014-08-10 1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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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东山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计生)工作人员方案为优化我县卫技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技人员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

东山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卫生、计生)工作人员方案
 
优化我县卫技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技人员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卫生技术人员、计生卫技人员63名(其中卫生职位49名、计生职位14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已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5、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94年5月30日至1982年5月30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1日前取得;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0日---5月30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东山县卫生局(县电信大楼409#)。报名工作由县卫生局、县人事局统一组织。
3、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
外地考生可以函件、传真、电子信箱等形式预报名。预报名者登陆东山县卫生局网站(http://wsj.dongshandao.gov.cn/)下载报名表格,以函件、传真、电子邮箱形式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报考者也可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应届毕业生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提交审核,在职考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交单位同意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5、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数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招聘。
三、笔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时间:2012年6月16日14:30—16:30。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2、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45分以上为合格。
3、硕士学历的考生不参加笔试、面试,经考核合格后直接聘用;报考本科学历职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报考中专及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职位的考生经笔试合格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4、加分事宜。东山县户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在东山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视同东山县户籍;2012年5月30日前常住户口在东山县或东山县生源的毕业生,均视为东山县户籍。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毕业生(包括参加“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其他相关项目)的大学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团闽委联 [2007]7号执行。有关加分证明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成绩满分的限制。
5、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招考优惠政策。
6、笔试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自带考试用具。
7.笔试由东山县人事局、东山县卫生局组织。
四、面试时间和内容
1、面试内容:医学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对象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2、面试由东山县人事局、东山县卫生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成绩相同时,加考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工作由东山县人事局、东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东山县人事局、东山县卫生局负责。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受聘人员应在招聘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机关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其他
1、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统一按临床医学(招聘8名)、护理和助产(招聘5名)、医学检验(招聘1名)等三个专业职位报名。
2、面试时间、地点、考试成绩、加分、体检对象等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东山人事人才网”发布。
3未尽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执行。
4、本方案由东山县人事局、东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东山县人事局
      东山县卫生局
               一二年五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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