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建湖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0 15: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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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建湖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建湖县部分事业单...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建湖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建湖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表可在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个别岗位学历放宽到大专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往届生限建湖籍(含建湖籍生源、建湖籍户口,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前);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条件中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1、报名时间:2012年5月16日- 5月29日;

2、报名地点及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建湖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①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②填写《建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有本科录取批次要求的,需提供生源所在地县级招办或高校的录取批次证明。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部分岗位1:2,详见岗位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2年6月1日8:30-18:00到组织报名的部门(单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

位的人事、财务、审计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由报名单位代收,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发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免收笔试费。

   (5)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2年6月7日至8日,在组织报名的部门(单位)领取准考证。

四、招聘办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笔试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1)笔试内容:主要是与专业相关知识方面的内容。(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面试(1)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为1:2的,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2)招聘部门(单位)须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3)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分别占总成绩的50%。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加试,得分高者参加体检。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可以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部门(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环节审批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咨询电话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515-86220569。建湖县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15-86211505.招聘部门(单位)联系电话见《建湖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七、招聘工作监督

     县纪委、监察局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6210301。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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