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公开选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 时间:2014-08-10 15: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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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襄城区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建设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和文化产业聚集地的需要,经襄城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急...

根据襄城区“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建设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和文化产业聚集地”的需要,经襄城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到襄城区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聘用岗位计划数共80个。详见《2012年襄城区公开选聘急需紧缺人才目录》(附件1)。
二、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国家一、二类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且所学专业符合选聘人才目录(附件1)相关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持有所需专业相关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6日8:30-6月19日17:30,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武汉市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襄阳市人事考试网(www.xfrsks.cn)、襄城区人民政府网(www.xfxc.gov.cn)、襄城党建网(www.xcdjw.gov.cn),均可下载《襄城区公开选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后发送至襄城选聘办邮箱xcxp2012@163.com
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为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法院旧办公楼5楼(襄城区财苑路66号)。
2、资格审查。襄城区选聘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岗位,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襄城区公开选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2份;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家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无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交学生证、就业推荐表)。现场报名人员由工作人员当场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网上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先将上述资料电子版发送至襄城选聘办邮箱,并于2012年6月19日前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到襄城区选聘办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列为考试对象。报名人员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笔试,笔试主要侧重对应试者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等方面的测试。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笔试成绩加8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笔试成绩加6分,具有国家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者笔试成绩加6分,不累计加分(若所需专业需求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2的,此类专业报名人员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初步拟定6月26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侧重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时间拟定7月7日,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5、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后,按照需求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低于岗位需求人数由选聘办调整需求计划,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6、体检。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聘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岗位需求根据综合成绩依次替补。
    7、公示。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襄阳市人事考试网、襄城区人民政府网、襄城党建网、襄城新闻网等网络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8、聘用。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落实有关待遇。
    三、相关待遇及管理
1、工资待遇。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我区相应职级人员工资标准确定。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参照执行正科级工资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国家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的本科生、大专生参照执行副科级工资标准,全日制本科生参照执行科员工资标准,由襄城区财政统筹。聘用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
2、生活补贴。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给予3.6万元的生活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国家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的本科生、大专生每人每年给予1.8万元生活补贴。聘用期内,一年一发放。
3、住房补贴。聘用期内,对在襄阳市城区无任何方式自有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补贴1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国家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的本科生、大专生每月补贴800元、本科生每月补贴600元,按聘用期逐月发放。
4、聘期。聘期一般为3年,不执行试用期。在聘用期间不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辞退,选聘人员如自动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告之用人单位。聘用期满后,对聘期内表现优秀、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若本人愿意留在我区工作的,经考核,履行相关手续可继续留用。继续留用人员不再发放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由区财政资助一定数额的安家费。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资助50000元安家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国家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的本科生、大专生一次性资助20000元安家费,全日制本科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安家费。
5、其他。建立区“四大家”领导联系选聘人才制度,每名区“四大家”领导联系3-4名选聘人员,负责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和个人成长。选聘人员的档案由区人才交流中心免费进行人事代理。
四、其他事项
公开选聘中的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具体日程安排均可登陆襄阳市人事考试网、襄城区人民政府网、襄城党建网、襄城新闻网查询。具体事宜请与襄城区选聘办联系。
联系人:杨宏艳(18062266665) 曹志敏(18062266626) 吴克平(18062266619)  谢敏敏(18062266690)
办公电话:0710-3607069 0710-3607369
传  真:0710-3607519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法院旧楼(襄城区财苑路66号)
邮编:441021
 
 
 襄城区公开选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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