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池州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使用编制44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44名(详见附件:池州市2012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招聘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9:00至6月24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上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2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1、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的24小时后至6月25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如资格初审合格,请于6月26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请考生及时开通个人网银业务,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线支付。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7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紧缺岗位(专业)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降低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达到2:1)开考。
4、报考人员于7月2日至4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按报考岗位分为三类:
1、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
2、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英语、计算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
3、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三)》,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英语、计算机和写作。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7月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服务西部志愿者的大学生),按规定程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笔试成绩增加2分。申请加分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等具体事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
五、资格复审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试人员笔试成绩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资格复审人员(如最后一名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造成缺额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网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全日制2012年毕业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颁发证书的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与报考岗位规定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等)。其中,属池州市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专业测试
管理岗位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潜能;专业技术岗位测试根据不同专业技术岗位特点,采取笔试、试讲、考评、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潜能。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其中,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达不到当日所在考场全部考生平均分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考生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于7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七、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各50%合成应聘考生最终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再相同,以笔试常识得分的高低排序(以下环节如出现同样情形,依此处理)。
八、体检和考察
报考教师岗位考生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报考其他岗位考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实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2次。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暂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或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于2012年8月底前提供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考务、考试成绩、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信息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czhrss.gov.cn/)陆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咨询电话: 0566-2022089、2023221。
监督电话: 0566-2045717。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池州市2012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中共池州市委组织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