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临海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 时间:2014-08-10 15:44:24
  • 来源:
  • 点击:

【导读】为满足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对高层次、紧缺人才的需求,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

 
为满足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对高层次、紧缺人才的需求,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2009〕94 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临海市环保局永丰管理所)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
二、招聘计划
环境管理专业技术人才1名。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
其他资格条件: 211重点院校毕业,具有石化类、环保类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2日后出生)。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工作岗位所需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岗位实报人数应达到拟招考人数的2倍及以上,未达比例的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和《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发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 :“XXX(姓名)应聘XX(单位)XXX(职位名称)报名材料。”不按上述规定或上述材料不全者作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电子邮箱:fangxuexian509@126.com;
联系人:方学县 电话:0576-85226653
报名者应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有:《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户口本(户籍证明)、身份证(双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拿到毕业证书者将不接受报考。
2、报名时间:
2012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0日下午5:30。
(二)资格审查和考核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我局组织实施。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我局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截止到2012年5月11日下午5:00。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列入考核对象,并发给考核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达到本职位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1:2以上的比例方可开考,不足1:2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考。
2、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考核通知书、相关证书原件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作放弃考核。
考核由专业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组成。
考核对象人数若少于或等于5人的,取消笔试程序,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程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
考核对象多于5人的先进行专业笔试,笔试内容为环境管理相关知识。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5的比例进入面试考核程序。其中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60%,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成总成绩,具体公式如下:总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
我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及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导致招考职位空缺的,将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分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此环节替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因出现拟聘用人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分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此环节替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至2012年5月2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处理。
3. 若取消招聘计划将在临海人才网予以公布。
4.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根据台政办发〔2008〕82 号文件规定,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未尽事宜,由临海市环境保护局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临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2年4月18日     
 
 

图书教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