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安徽省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0 15: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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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2年度安徽省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适应我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着力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2012年度安徽省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适应我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着力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改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决定,泾县县委讲师组等19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4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和行政管理岗位),其中安排3个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研究并报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计划、岗位、职数、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2012年度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4名,招聘岗位等信息将通过数字泾县(www.ahjx.gov.cn)、泾县先锋网(www.xcjxxf.gov.cn)、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xrs.gov.cn)、泾县机构编制网(www.ahjxbb.gov.cn)等网站统一发布。考务等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泾县先锋网、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二)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至1994年6月1日期间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2年度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时间为2012年5月26日—6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县行政大楼102室)。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社会各类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办理报考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以及2012年毕业生到签订聘用合同前未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和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教师须提供由学校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2012年7月1日。
(2)报考人员须提交近期一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所有报考人员须填写诚信承诺书。代报名者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位考生缴纳笔试费用每科45元,共90元/人。低保户家庭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户口本可免除笔试费用。
(3)报名工作由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每一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岗位数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要求的,原则上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将通过网站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且资格审查已通过的报考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报名处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考手续,逾期未办的视作弃权处理。
(4)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应证明或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 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上述人员于报名时申报加分事宜。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二)笔试
报考管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法。其中《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综合常识60分,涵盖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县情等方面;计算机相关内容10分,要求掌握计算机技术和基础知识;作文30分,作文主要考察其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考试范围可参照《安徽省党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中未说明的专业知识考试范围根据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确定,并在报考点公布。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合成成绩计算方式:笔试合成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或《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5合成。
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22日(6月20-6月21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上午 8:00—9:30《职业能力测试》或《专业知识》;
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合成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与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以百分制计分法计分。
面试人数依同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考官组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数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四)体检与考核(含资格复审)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体检与考核人数依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合成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依照《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依照《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中作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体 检标准和程序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 另行通知。
考核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因体检与考核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从同岗位面试人员中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面试和体检入围人员均通过网站公示3天,拟聘用人员(体检与考核合格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办理人员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的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聘用人员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和递补办法,依次等额递。
1、应聘人员体检、考核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之前);
4、拟聘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不到用人主管部门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组织领导
成 立泾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务。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县公安、教体部门协助领导组办公室做好报名、考务等相关工作,县保密部门对涉及保密的环节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563-5102573;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3-5102637。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63-5102721。
 
                                                    
泾县机关事业单位 
选调、选聘、招聘工作领导组
                                             二O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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