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都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0 15: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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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宜都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宜都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2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为40名,具体详见《2012年宜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职位表》。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应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层次、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大学本(专)科以上毕业生,年龄30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在招聘职位上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要求为准。
  6、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专业要求详见附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受刑事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程序方式进行。
  1、报名。报名实行现场和网上报名相结合。宜都现场报名地点: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厅10号窗口,联系电话0717-4822010。武汉现场报名地点:华中科技大学光谷体育馆(4月22日)。网上报名方法:考生将《宜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电子文档和近期免冠蓝底登记照片(统一为jpg格式)一起发送邮件到ydrsj@yidu.gov.cn。
  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并填写《宜都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报考人员须提供由宜都市委组织部和“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格式的相关证明,2010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考核年限计算到2012年7月。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间: 2012年 4月13日上午8:00至2012年 4月22日下午5:00(双休日不休)。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纪委监察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次审查,报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参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统一发放《准考证》。各职位招聘人数与该职位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报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聘人数。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4月26日(周四)在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领取(网上报名人员需携带近期免冠蓝底登记一寸照片3张)。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时间:2012年4月28日(周六)上午9:00—11:30。报名结束后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参照公务员公共科目知识。笔试结束后3日内阅卷完毕并在网站上公布成绩。未参加笔试者其成绩按零分处理。“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符合职位条件报考者,2010年及以前在宜都市服务满两年且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2)面试。面试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现场打分并当场公布成绩。未按时参加面试者作自动弃权处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一并在网上公布。
  4、考核。面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各招聘职位的考生综合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出现并列情形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中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德才表现、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进行综合 考核。对考核不符合者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体检。考核结束后,对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证核实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
  7、聘用。公示结束后,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正式聘用通知书,被聘到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为一年。聘用人员在宜都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对不服从统一分配和应届毕业生到今年七月底止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核等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相关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宜都市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中介组织进行培训。
  信息发布官方网站:宜都市政府门户网站(www.yidu.gov.cn)、湖北宜都网(www.hbyidu.com)。咨询电话:0717-4837174,0717-4822010。
  监督电话:0717-4843770(宜都市监察局)
       0717-4821866(宜都市人社局)
 
 
 
  宜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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