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 时间:2014-08-10 16: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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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工作需要,我区决定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公开招聘2名党建工作指导员,...

 根据工作需要,我区决定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公开招聘2名党建工作指导员,招录后分别安排在区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和区社会组织党工委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基本知识;
  2、具备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资格条件
  1、广州市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中共正式党员;
  5、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考试(机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布结果的程序进行。按笔试成绩、机试成绩、面试成绩3:3:4的比例,择优录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日前。
  2、报名地点:黄埔区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办公室(简称“区招聘办”,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区机关办公大楼1112室)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并提供《黄埔区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可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企业及其他招聘”栏目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黄埔信息网“政务通知”栏目http://www.hp.gov.cn/下载,1式2份)、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4张,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资料,本人是正式党员和党龄情况的有效证明。符合条件者由区招聘办发给准考证和笔试(机试)通知书。
  (二)笔试和机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有6名以上方可开考,如果报名人数不足则视情况由区招聘办决定招聘工作安排。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公招总成绩的30%。笔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科学发展观、党务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处理等。
  2、机试:采用计算机上机实操的考试方式,满分100分。占公招总成绩的30%。计算机上机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对计算机的基本操作,主要包括文字录入、WORD文档和EXCEL表格的使用、搜索引擎的使用、收发电子邮件等。
  3、确定面试人员:按照笔试30%和机试30%两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前6名为面试人员(即按1:3的比例进行面试)。末名次有同分数者,则一同列入面试。笔试、机试成绩由区招聘办书面通知本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机试成绩在黄埔信息网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
  2、确定体检对象:按笔试30%、机试30%和面试40%统计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前2名为体检对象(同名次者一并列入)。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由区招聘办组织体检和考察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统一安排进行组织考察。
  (五)确定人选
  区招聘办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察对象,依据笔试、机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聘用人选。
  (六)试用与聘用
  新聘用党建工作指导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党建工作指导员工资,参照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标准核发。
  本公告解释权在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组织部。
  联 系 人:许小姐、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82378745、020-82378494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组织部
2012年6月4日
附件:

 黄埔区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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