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 时间:2014-08-10 16: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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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的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经费渠道、基本职能、地址
  1、江苏省、南京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经费渠道:差额拨款
  基本职能: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开展资(能)源节约、循环经济等战略、规划、法规和政策研究;组织实施政府或有关组织委 托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示范工程和课题研究;组织开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机制推广;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及信息传播;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节能诊断、能源效率测试、节能评估等的技术支持;受政府委托开展国家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节能技改、合同能源管理项 目节能量监督核查等工作;开展节能领域国际、国内合作交流。
  地址:南京市白下区苜蓿园大街52号
  2、南京市节能监察中心
  经费渠道:差额拨款
  基本职能:基本职能:依法对能源生产、使用、经营单位以及相关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理。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2、开展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宣传、培训,指导被监察单位合理用能和节约用能;3、督促、检查被监察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4、受理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行为的举报投诉;5、受理其他有关部门移送的违法用能案件;6、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委托的其他职责。
  地址:南京市白下区苜蓿园大街52号
  3、南京市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经费渠道:自收自支
  基本职能: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政策法规、信息发布、决策咨询、技术推广、成果转化、资本融合、创业辅导、人才培训、对外交流等各项服务;组织企业与风险投资(VC)和私募股权投资(PE)机构进行项目对接与合作,为各类资本投资我市提供全方位服务;完成政府部门和其它机构委托的工作。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1幢11楼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21日至1994年5月25日期间出生,本次招聘中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2年5月21日)。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经信委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5、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和南京市经信委网站(www.njec.gov.cn)等网站和媒体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9:00至5月25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5月21日9:00至5月25日18:00。
  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有关信息。报考者可于2012年5月21日至5月25日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有关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其他单位岗位。
  3、报名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2年5月21日9:00至5月26日16:00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12年5月27日9∶00-16∶00,重新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考生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5、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2年5月30日至6月1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 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适当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题型为客观题,主要包括:法律基本知识、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基本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基本知识、公文常识和时政知识等。
  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6月2日(周六)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者于2012年6月12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由南京市经信委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南京市经信委网站(www.njec.gov.cn)上公布。
  (1)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2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学生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缴纳面试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方式。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并凭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经信委网站(www.njec.gov.cn)上公示。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经信委网站(www.njec.gov.cn)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招聘咨询
  1、招聘单位电话
  江苏省、南京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025)84879930
  南京市节能监察中心:(025)84850480-8006
  南京市技术创新服务中心:(025)87775596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经信委组织人事处:(025)83639057                     
  五、监督电话
  南京市经信委监察室:(025)83639065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经信委负责解释。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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