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基本素质,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黔人发[2006]4号和黔人社厅发[2011]11号文件要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继续实行公开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招聘工作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相关人员组成。各市直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应成立招聘工作办公室,并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备案。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市直事业单位共拟招聘工作人员305名(含“211工程”、“985工程”及同批次本科院校录取的未就业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58名)。其中:铜仁学院、职院52名,教师(教辅)人员39名,医务人员70名,其他人员144名(含工勤人员11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2012年铜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市直事业单位拟引进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39名。具体引进单位、职位详见《2012年铜仁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市生源或本市户籍(2011年12 月31日前在铜仁登记入户、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市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外市籍“211工程”(含“985工程”)及同批次本科院校录取的未就业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和在铜仁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含贵州师范大学铜仁教学点和贵阳医学院铜仁教学点)就读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个别职位需要紧缺专业的,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可面向市外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招聘。
3、在我市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及“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
4、职位需要招聘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专科学历报考人员除就读于铜仁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外,原则上限铜仁城区(碧江区的市中办事处、河西办事处、环北办事处、灯塔办事处和万山区的谢桥办事处,下同)户籍且属市直生源(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市直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属紧缺专业的可面向市内符合条件人员招聘;铜仁市运输管理处和铜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各县(区)的单位招聘需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的职位,专科学历的面向市内符合条件人员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按前1-3款办理。
5、职位需要招聘工勤人员的,面向社会招聘,限铜仁城区户籍且属市直生源(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市直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
6、部分职位面向社会和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经历的人员招聘。
7、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人民警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8、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2年4月 24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报考年龄要求: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4年4月24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4日以后出生),报考医务人员职位具有职位相应的执业资格的毕业生和需要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硕士以上研究生和面向社会招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7年4月24日以后出生),报考铜仁职院的“双师型”教师职位和要求具备高级职称的职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五、发布招聘公告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在《铜仁日报》、铜仁电视台、《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原铜仁地区人事局网,下同)发布招聘公告。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和职位及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要求招聘“211工程”和“985工程”及同批次本科院校录取的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的职位不受此比例限制,但考试成绩必须合格)。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工作办公室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议确定对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个别职位确因工作需要,报考人员又系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或紧缺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毕业生,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也可开考,但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铜仁市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除铜仁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和单位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的职位实行现场报名外,其余单位和职位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按照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一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10—30kb之间)。电子照片上传后,由工作人员在24小时内对照片进行审核,电子照片规格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进入报名交费环节。技术咨询电话:0856-5234300。
4、报名交费。照片审核通过的网上报名人员须于2012年 4月25日8:30至5月3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交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需提前开通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只有报名交费完成,才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随即自行打印出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审查时使用)。未按期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铜仁学院、铜仁职院的资格审查由铜仁学院、铜仁职院负责);网上报名人员笔试结束后,报考教育系统(教师、教辅人员)职位的,由市教育系统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其它系统职位的资格审查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报到证(仅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市直生源还须持铜仁城区户口簿和父母所在单位证明;“211工程”(含“985”工程) 及同批次本科院校录取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原户籍所在地招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须持服务单位及服务地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仅限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报考的职位,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附报考人员的工作简历,其中,经我市市、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或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招聘到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人员,须持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人社部门进行了用工备案的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须持当地人社部门开具的用工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现场报名人员不列入笔试对象,网上报名人员不列入面试(专业测试)对象。资格审查后,如进入该职位面试(专业测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职位的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加分照顾政策。本次招聘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报考医务人员职位的在<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中加分,报考职位要求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的在<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中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
2、至2012年4月24日由省级统一选派到我市县及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一年以上、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3、至2012年4月24日,在铜仁市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三支一扶”计划选聘生、“到村任职”大学生。
4、报考医务人员职位,取得职位所需专业相应执业资格的考生。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12年5月7日9:00至5月10日16:00期间到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统一格式的《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新增人员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铜仁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新增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其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等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
除铜仁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的招聘考试外,其余各单位的招聘考试按以下办法实施。
(一)笔试
笔试由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实行百分制。
教师(教辅)职位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
医务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知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报考职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
其他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职位要求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的考生,需进行专业科目《计算机专业知识》笔试。
工勤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技术工人素质测试》,考试范围为《技术工人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职位要求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的考生,需进行专业科目《计算机专业知识》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5月26日(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将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布。
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下列人员不参加统一笔试,由招聘单位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考试考核合格后,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经统一体检合格即可按招聘计划办理聘用手续:
1、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
2、招聘职位标注为紧缺专业职位的人员。
(二)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查同意后进行公示。
需作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除招聘工勤人员职位外,其余的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测试方案,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不需作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面试。教育系统教师(教辅)人员职位的面试(专业测试)采取试教的形式进行(试教方案见附件四),由市教育局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招聘职位为医务人员和职位所需专业为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的,因已进行了相关职位专业知识笔试,不再进行面试(专业测试)。招聘工勤人员职位(除职位要求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的职位)的专业能力测试方案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另行制定。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教师(教辅)人员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按《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占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医务人员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按《医学基础知识》占50%,《基本技能知识》占50%计算;计算机及相关专业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知识》占50%,《计算机专业知识》占50%计算;其他人员(含工勤人员)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生的综合成绩将在网上进行公布(网址同上)。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体检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系统的考核工作,市直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招聘单位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
6、面向毕业生招聘的人员在考核中发现在报考前已被其他单位正式录、聘用;
7、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8、考核政审时,未能交验招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
9、其它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
的。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职位人数的,从该职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十、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等手续,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本《实施办法》由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
0856-5211751(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5223410(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招聘监督电话:
0856-5585967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