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天府新区新津分区建设用人需求,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和《新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及各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9名(其中:县属事业单位公招36名,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招33名,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公招3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毕业时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定向公招岗位面向在新津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
(二)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见附件(《新津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二)报名时间:2012年4月18日至2012年5月2日。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考生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考生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考生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报职位。照片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选择报考职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准确无误后提交。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初审。本次考试由新津县人社局牵头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缴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2科共缴费100元。
3、截止时间:2012年5月4日23:59。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2年5月15日至18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以5: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分类设置:A类为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B类为教育教学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C类为卫生医务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2年5月1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上述比例的,由县主考机关适当降低比例或调整招聘岗位。其取消或调整情况,于2012年5月7日在成都新津人才网(www.cdxjrc.com)公布。已缴费但招聘职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于2012年5月9日17点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在成都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成都市服务基层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报考新津县定向公招岗位的考生除外),根据成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在成都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应聘我县事业单位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2)申报方式: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所在区(市)县团委或人社局出具并盖鲜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年限、服务期已满、考核合格)。待报名成功后在2012年5月18日12:00前交新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新津县瑞通路146号底楼,电话:82555577、82556732)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2年5月31日前通过成都新津人才网公布。
6、查分申请: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两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
(二)资格复审
1、复审通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面试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复审名单、时间及地点将在成都新津人才网公布。
2、复审方式: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并交验应聘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3、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教育、卫生事业单位面试采用1+X方式,除公共部分面试内容外,加试专业面试内容。
(四)凡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及考核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一)体检、考核由新津县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四)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六、公示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新津人才网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接收(调动)聘用及人事代理等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自聘用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咨询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电话:新津县监察局028-69704444)。
咨询电话:028-82555577、82556732(新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28-82511600(新津县教育局人事科)
028-86356095(新津县卫生局政工科)
成都新津人才网(www.cdxjrc.com)
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津县教育局 新津县卫生局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