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简章

  • 时间:2014-08-10 16: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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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因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编制外岗位合同工1名,具体事项如下: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因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编制外岗位合同工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宣人事科(行政中心2号楼2325室)
二、招聘岗位: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为三年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为人正派,敬业爱岗,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身体健康。
2.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文秘、新闻学专业, 1977年1月1日后出生,海宁市户籍。
三、招聘录用办法
1.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两张,并填写《海宁市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一份。
2.考试。考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如报名人数超过或等于应招人数10倍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写作。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即予以淘汰。由体检、政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如报名人数不到应招人数10倍的,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3.拟录用对象必须在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录用后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

 

 
 

 

 
海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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