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2012年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 时间:2014-08-10 16: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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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兵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2012年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兵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是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25...

兵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2012年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兵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是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25人。201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中级以上信息技术专业工作人员。
      一、招聘的组织
      招聘工作在兵团人事局统一指导下,由办公厅和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共同组织。成立由办公厅、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以及行业专家组成的招聘机构,兵直纪工委负责全程招聘监督工作。
      二、招聘的原则、对象、范围和条件
      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
      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范围:面向社会,地区不限。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很强的工作责任心;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6、符合拟招聘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受到处分存在不良记录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的方法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竞争择优的方法,按比例进入下一阶段,考生人数不足时,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3月26日—2012年3月30日;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建设西路117号兵团机关家属院2号高层25楼兵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综合部
      咨询电话:0991-2890791      联系人:王晓燕、兰君
      传  真:0991-2810464
      监督电话:0991-2890061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兵团人事人才网(www.xbrs.gov.cn)下载《2012年兵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要在申请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审查材料:《2012年兵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如合同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
      外地考生可通过传真报名,资格审查预通过后,可在考前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一天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科目考试(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均按百分制计分。
      1、笔试:专业科目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试题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成绩评卷结束后公布,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采取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专业科目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中依据成绩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根据实际人数确定。
      3、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2年4月20日全天。
      上午:《专业科目(笔试)》10∶30-13∶30(北京时间)
      下午:面试16∶00-18∶00(北京时间)
      考试地点:乌鲁木齐市建设西路117号兵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252室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总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取第一名进入后续环节,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三)体检
      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集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兵团人事人才网上公示,时间为7天。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审批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和兵团人事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与回避
      自觉接受监督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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