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2年雇员招聘公告

  • 时间:2014-08-10 16: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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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山东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济宁高新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高新区。区内建有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留学生创业园、博...

山东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济宁高新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高新区。区内建有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留学生创业园、博士后工作站及国家级光电信息产业基地、生物技术产业基地、工程机械产业基地、纺织新材料产业基地,是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园区,形成了光电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高新技术服务业等特色产业。为全面推进创新型国际化科技新城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25名。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海外学历须具有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济宁高新区2012年雇员招聘计划表》。
  二、聘用办法
  硕士研究生录用后实行雇员制,签订雇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为“称职”等次的确定为正式雇员,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雇员经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按一定比例转为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录用后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为“称职”等次的转为事业编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实行淘汰制。
  三、   招聘程序
  1、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5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本人简历和《济宁高新区2012年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jngxrsc@126.com邮箱。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笔试前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核实后取消其报考资格。
  3、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为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面试前,对博士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的10%给予加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4、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须在80分以上。
  5、考察。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如  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面试成绩优先的办法确定拟进入考察人员。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复核报考资格、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拟雇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雇用人员。
  6、体检。安排拟雇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2012年济宁市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7、雇用。对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雇用手续并签订雇用合同。
  四、招聘时间
  报名时间:2012年3月20日-4月20日。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访问媒体
  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济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中华英才网、各高校就业信息网、上海新民晚报、西安晚报、齐鲁晚报、济宁日报、济宁电视台高新区之窗栏目等。
  本简章由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37-2363170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吴泰闸路116号。
  网址:www.jnh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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