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昆明市官渡区地政综合服务中心
昆明市官渡区地政综合服务中心隶属于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官渡分局管理,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科级。职能职责:
(1)负责土地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及土地管理各项业务的咨询和代理。
(2)承办地籍调查、地籍测量、勘测定界、土地登记代理、档案查询、电子报件制作等相关业务。
(3)承担建设用地征、转用及出让、转让等报件资料的组织和制作,并办理相关业务。
(4)进行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做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5)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国土规划勘察测绘工作。
(6)与各大专科、本科院校建立国土资源专业技术培训实习基地。
(二)昆明市西山区地政综合服务中心
昆明市西山区地政综合服务中心隶属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管理,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科级。职能职责:
(1)负责土地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及土地管理各项业务的咨询和代理。
(2)承办地籍调查、地籍测量、勘测定界、土地评估、土地登记代理、档案查询、电子报件制作等相关业务。
(3)承担建设用地征用、转用及出让、转让等报件资料的组织和制作,并办理相关业务。
(4)进行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做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5)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国土规划勘察测绘工作。
(6)与各大专科、本科院校建立国土资源专业技术培训实习基地。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和网络报名同时进行(邮箱:kmgtrsc@163.com)
2、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至6月1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人事处(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501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通过下载取得);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电子照片发邮箱;
(4)《承诺书》1份(通过下载取得)。
5、联系人: 宋湘云 联系电话:0871-3180238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从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昆明人才网”、“昆明信息港”、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网”下载填写打印《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各粘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查、报名。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成绩将适时公布。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501室)。
联系人:宋湘云 电话:0871-3180238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政治、时事、法律、管理、历史、职业道德及国土资源相关知识与写作。具体范围是《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实用教程)》(云南大学出版社发行,张昌山主编)、《基础测绘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云南省土地登记代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土地储备土地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明市全域城镇化建设试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昆全域办发〔2011〕4号)。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综合、专业知识为主,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具备的岗位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原件。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应当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纪委办公室: 3170867
昆明市纪委第14纪工委监督电话: 3175463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3192326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