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2012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0 17: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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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界首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界首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数、岗位及条件
详见《界首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简章》(附件1)。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应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处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它不符合国家规定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的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大厅(界首市中原东路101号),报名时间为3 月 28日至4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时须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报名,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填写《界首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考试费用按有关规定每科45元,两科计90元。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的报考信息,并在报名表上签署诚信承诺。属界首市在编人员报考时,还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应试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数。
(三)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相关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供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进行认真审查,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报名结束时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通知报考此岗位的人员于4月4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笔试。笔试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的主要内容为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综合知识》的主要内容为科学发展观、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科技常识、时政和申论等。《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满分各为100分,按4:6的比例权重合成每人的笔试总成绩。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依笔试总成绩(含优惠政策加分,下同)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有两人以上笔试总成绩相同者,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达线人数比例低于上述比例的,以实际达线人数为准)。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弃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依同岗位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当天某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7:3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七)优惠政策。为吸引高层次专业人才,对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以上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笔试后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受面试比例限制),笔试、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后加2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取得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在村任职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选聘生等,每门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每门笔试成绩加2分。
(八)体检考核。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数,依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因素,下同)由高分到低分(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总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总成绩相同的,综合知识高的优先)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工作参照《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聘用。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2012年的应届毕业生要在7月底之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实行合同管理,由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入编和核资手续。签订合同后再弃权者,不再递补。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已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的首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被聘人员三年内不准流动。
四、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4888379 0558-4888356 
监督电话:0558-4885652
 
 
界首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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