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人民检察院2012年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 时间:2014-08-11 0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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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3名,其中协警员2名,速录员1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3名,其中协警员2名,速录员1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考资格条件 
  岗位一:检察院非在编协警员2名。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学历:大专以上; 
  3、性别:男性; 
  4、年龄:198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5、持C1以上驾驶执照; 
  6、厦门户籍(海沧户籍笔试加5分)。 
  岗位二:检察院非在编速录员1名。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学历:大学本科以上; 
  3、性别:男性; 
  4、年龄:198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厦门户籍(海沧户籍笔试加5分)。 
  二、招考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1、招聘信息发布及资料领取: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在海沧消息报、海沧电视台及海沧区政府网(www.haicang.gov.cn)发布招聘信息。需要进一步了解有关招聘信息的,可到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29号)索取简章和《报名表》。 
  2、报名(2012年2月13日至2月24日工作时间):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联系人:张腾丹,电话:6588021),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学历证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报名表可在海沧区政府网站上下载。) 
  3、资格审核: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4、考试:考录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予以开考;考录人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时,酌情缩减招考人数。 
  协警员职位考试以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形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综合计算出总成绩。 
  速录员职位考试以笔试、面试形式进行,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计算出总成绩。 
  笔试:考试范围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具体笔试时间于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两部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协警员职位根据参考人员笔试及体能测试总成绩,速录员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考人员不足该比例的,协警员职位须笔试、体能测试两项总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在36分以上,速录员职位须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在30分以上,才得以进入面试。 
  5、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条件。体检不合格空缺的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但仅递补一次。 
  6、考核:体检合格的,由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核。 
  7、公示: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沧区政府网站公示三天。 
  8、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审批和聘用手续。 
  三、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的其他相关信息通过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网(http://www.haicang.gov.cn)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登录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网查询。 
  附:《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考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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