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14名管理岗位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1 09: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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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精神,我院公开招聘管理岗位人员14名,有关...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精神,我院公开招聘管理岗位人员1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35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前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具有能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1.报考组织人事处、辅导员岗位必须是中共党员;

2.报考教务处岗位必须具备硕士(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育管理、行政管理专业;

3.报考学生工作处岗位应具备行政管理、心理学、思政专业;

4.报考骨干办岗位必须具备中文或计算机专业。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部门

数量

备注

组织人事处

1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教务处

3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育管理、行政管理类专业

学生工作处

2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行政管理、心理学、思政类专业

团委

1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应用外语系

1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机电工程系

1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艺术设计系

1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骨干办公室

2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或计算机专业

社会服务部

2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网址:hnjmszk@163.com)

填写《报名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根据所报考要求。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12年1月30日——2月10日

(二)资格初审

由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并将初审结果在海南省人才招聘网、学院网站公布。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占总分的60%,面试占总分的40%。

1、笔试

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应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2012年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学院第二教学楼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不低于1∶2、不高于1∶3的比例组织人员参加面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考官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及部分高校专家组成。

(3)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活动策划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内容。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操作办法,选定有资历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成绩公示网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hnjmc.com/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913136(办)13078999685

 

附件: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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