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计划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具有内蒙古户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在包头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在白云区服务且2012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和“社区民生志愿者”均不限户籍);2012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特别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白云区财政供养无编人员(特指“124人员”,以下简称“124人员”)放宽到45周岁(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专科且第二学历达到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党校函授学历,有特别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124人员”放宽到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7.具备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二)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旗县以下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类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的人员。
5.现役军人、2012届以后毕业的非成人教育在读研究生。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公告简章、报名信息表下载工作在互联网上进行,网站: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tbyeb.gov.cn)。报名时间:2012年3月21日—3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6:0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报名,地址:白云矿区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西会议室。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报考者须先签署《考生承诺书》,然后提交报名信息表2份,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特别提醒报考者:报名信息表要求机打2份,手写无效;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者须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处理。
(二)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白云矿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并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审查时考生须持《报名信息表》、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2届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所在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及所学专业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审查。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招聘岗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工资表及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考生,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证明。在白云区服务且2012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和“社区民生志愿者”需提供服务单位和区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现场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3月24日下午2:30-5: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商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笔试方式、科目和成绩计算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自行留意。
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四)加分因素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在包头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以及“社区民生志愿者”,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124”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10分。以上加分项目不可以累计。
符合上述加分因素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有关证书和材料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请考生自行留意。
六、面试
(一)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的确定
各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范围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商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面试组织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能力;特殊岗位进行专业面试。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考核范围;如果同试题同考组面试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范围。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请考生自行留意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
(三)面试成绩的计算
考生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四)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生名单并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七、考察和体检(体能测评)
(一)考察
考察工作在白云矿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二)体检和体能测评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进行。
体检在县级体检机构进行。具体体检工作由白云矿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招聘审批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统一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公示名单无异议者,按规定要求,报市公务员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尚在聘用期内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其解除合同的,一律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与主管部门签订五年的服务协议(含试用期),服务期不满的,不得流动。
九、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简章由白云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