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环保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疾病史;
5、温州地区户口,现居住地为温州市区。
(二)具体岗位要求
1、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3、专业要求与名额:其中环保类或化工类相关专业工作人员2名、计算机网络类相关专业工作人员1名、文秘类相关专业工作人员1名,专业解释具体参照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4、其他要求:除文秘专业外,其他专业均要求男性,且具驾驶证。
二、报名时间
2012年4月16日8:30~4月18日17:30。
三、工作待遇
工作待遇面议
四、考试、聘用办法
(一)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到2:1以上,组织笔试、面试后择优录用。
(二)笔试、面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1寸免冠照片3张,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等材料到现场报名,领取并填写报名表。
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鱼鳞浃西路40弄9号(环境监察)410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7-88958177,联系人:徐永春13336900003
附:市环境监察支队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