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2012年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1 0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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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湄潭县2012年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遵义市事业单位...

 
湄潭县2012年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遵市人发[200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湄潭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0人。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单位、岗位及学历、专业见《湄潭县2012年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2)。
二、公开考试考核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成高生、函授生、自考生等),其他条件符合《湄潭县2012年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2)的要求。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自愿到湄潭县事业单位工作5年及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及相关规定执行;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4年4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6、符合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其他资格条件;
7、户籍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或受过治安处罚及刑事处罚的;
2、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学籍档案的;
4、本县在编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考试考核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为:(一)发布公告;(二)远程报名;(三)资格审查;(四)考试考核;(五)体检;(六)公示;(七)聘用。
(一)发布公告
将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有关高校校园网发布公告。
(二)远程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7日至2012年4月23日。
2、报名方式: 考生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并填写《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必须填写完整准确,如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并将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后一并通过E-mail发送到以下邮箱:
联系咨询电话:0852-4227336(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
因特殊原因未进行远程报名的考生,经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可以现场报名。
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原则上达到3:1方可考试考核,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如达不到比例,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以调整比例限制。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由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远程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由县招考办电话通知本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地点:遵义师范学院(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4月2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3)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的资料:
①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
④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程序的全过程,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本次报名资格条件,将取消考试考核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内容:
①政治思想素质。应届毕业生主要了解其在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有无奖惩等情况;往届毕业生主要了解其在原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②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
③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主要考核在面试过程中表现出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能力、运筹能力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等。
④其他资格条件,进一步了解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详细资格等情况。
2、考试考核方式:
①考试考核采取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由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就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组织分析能力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按相关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②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为应聘人员最后得分。
③按不同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则再次考核,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果进入体检人员书面提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将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3、考试考核时间:2012年4月27日上午8:00
4、考试考核地点:遵义师范学院(具体地点在资格复审时通知)
进入体检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籍档案转到湄潭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取本人学籍档案若需有关证明,请到湄潭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籍档案的,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52-4253248(湄潭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五)体检
体检由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当日,由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经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由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招聘规定和考核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由湄潭县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有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若拟聘用人员报名资格条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为不合格者,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四、有关政策、待遇
(一)从外县到我县就业的新聘用人员,按新的户籍管理优惠政策办理落户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从正式聘用的试用期内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标准。
(三)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5年服务期合同,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并且不得考调到其他单位。如新聘用人员违约,需赔付管理其个人人事档案方叁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否则不予提档和办理调动等有关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试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湄潭县2012年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六、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处理。
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举报电话: 0852——4221467(湄潭县纪委、监察局)
七、未尽事宜由湄潭县2012年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八、本简章由湄潭县2012年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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