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 时间:2014-08-11 1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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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原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公开招聘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原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4〕69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函〔2011〕813号)、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塔城地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审核意见》(新机编办函〔2011〕122号)、《关于下达2011年有关地州县以上医疗卫生农业畜牧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的通知》(新人函〔2011〕742号)的规定,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促进人才的市场化配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及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公开“阳光”招聘,促进用人方式转变,促进人才资源的优化和市场化配置。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12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人事局,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解释及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  任:  李克龙   地委组织部副部长 地区人事局党组书记
     办公室副主任:  孜亚别克 地区人事局局长
                     王新立  地委组织部副部长
     办公室成  员:  王革新  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调研员
                     付新源  地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蒲建章  地区人事局纪检组长 调研员
                     石学斌  地区卫生局党组书记  副局长
                     张豫新  地区人事局副局长
                     赵  红  地区人事局党组成员  副调研员  专业技术管理科科长
  办公室工作人员:李文跃、贾玉兰、王光辉、侯盛娟、吾拉台、刘全秀、胡新梅、董金辉、阿尔新、阿依木拉提
  招聘工作中各环节、各阶段出现的任何违反本“实施方案”和 “招聘简章”的事项以及未明确的事项均需提交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或提交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任何领导、科室、个人不得擅自决定。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塔城地区地直、县(市),乡、镇、场卫生医疗系统,计划生育系统、劳动保障站,农、林、财系统及县以上其他系统,共计招聘人员762名。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查阅及下载地址:塔城地区政府网(
www.xjtc.gov.cn)、塔城党建网(小白杨网站)(http://tc.xjkunlun.cn/)。
  (二)招聘对象
  1、塔城地区五县二市地方户籍(含在塔城地区工作的军人家属、已婚户籍未迁入人员)。
  2、塔城地区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
  3、塔城地区普通大中专院校外地生源。
  4、在塔城地区服务或塔城地区生源在外地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及我区各县(市)组织部门自行招聘的村官。
  5、部分特殊岗位面向新疆户籍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上述人员学历应是国家、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或是自治区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学历的各类毕业生。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6、报考人员的性别、族别、年龄、学历、专业【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2011年修订)】、相关证书等,严格按照《2012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招聘条件确定。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其他人员和曾经考取公职人员,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聘用)资格的。
  3、录(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在试用期内擅自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未满二年的考生。
  4、近五年(2007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岗、在编人员(含5%储备编人员和特岗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非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报考医疗卫生机构要求必须具备报考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
  6、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20日至1994年1月20日期间出生)。
  7、具备拟报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宣传、报名
   (一)宣传
  各级人事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和社区,劳动保障站(所),人才、人力资源市场等渠道,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积极引导我区大中专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
  发布公告和招聘简章时间:2012年1月20日.
  发布范围:
  1、地、县(市)广播电视台;2、塔城日报;3、塔城地区政府网(
www.xjtc.gov.cn);4、塔城党建网(小白杨网站)(http://tc.xjkunlun.cn/);5、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劳动保障站(所)。
  (二)资格初审、报名
  1、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自行在塔城地区政府网(
www.xjtc.gov.cn)、塔城党建网(小白杨网站)(http://tc.xjkunlun.cn/)下载《2012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初审及现场报名表》一式两份,持《2012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初审及现场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及近3个月以内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及我区各县(市)组织部门自行招聘的村官,应提供符合其加分条件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初审,经盖章确认后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每日的资格初审情况须于当日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
  对报考招聘岗位所需“须用人单位出具初试报考证明”的考生在报名前需自行在塔城地区政府网(
www.xjtc.gov.cn)、塔城党建网(小白杨网站)(http://tc.xjkunlun.cn/)下载 “证明书”,并到用人单位盖章。
  2、报名时间:2012年2月1日-2月10日  节假日不休息
                 10:00-18:00    (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地直、塔城市的报考人员到塔城地区人事局人事教育培训考试中心报名,也可按就近的原则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考试机构(考试中心)报名。各县(市)的报考人员按就近的原则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考试机构(考试中心)报名。报名的程序是:(1)考生持《2012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初审及现场报名表》一式两份,真实填写相关事项后签字确认。(2)准备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初审处盖章确认。(3)到指定窗口办理缴费手续。(4)到报名窗口办理个人信息录入、现场采集照片等手续。
  在报名过程中由县(市)人事部门对每个岗位每天报名情况进行统计。由地区人事局人事教育培训考试中心负责进行汇总,在当日下午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后于次日12时(北京时间)前在塔城地区政府网(
www.xjtc.gov.cn),塔城党建网(小白杨网站)(http://tc.xjkunlun.cn/)公开发布。为考生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报名提供参考服务。
  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2月10日18时(北京时间)整。报名结束后不再进行报名,更不得变更已报名的岗位。各岗位报名汇总结果当日须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通过后于次日12时(北京时间)前发布并交地区纪检、监察部门备存。
     4、报名费及考务费由考生自理,费用标准按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见招聘简章)。
     5、纪律要求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号令)规定,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报考者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特别是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进行通报且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申论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报考卫生、医疗岗位的考生需加试《卫生基础知识》。
  (1)《申论与写作》,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
  (2)《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3)《卫生基础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3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如有变动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及地点为准。(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上午:10:00-12:00 《职业能力测试》
     12:30-14:00《卫生基础知识》
  下午:16:00-18:30《申论与写作》
  (三)笔试要求
  1、笔试试卷:为确保试卷的保密性,试题的公正性。本次笔试试题委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命制,统一评分标准,试卷只能采用汉语或哈萨克语闭卷答题。阅卷也将委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机构负责。
  2、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可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2)在我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塔城地区生源在外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及我区各县(市)组织部门自行招聘的村官。(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两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以上,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2年1月20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每服务一年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3)对报考医疗卫生岗位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取得执业医师(医师资格证)(不含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资格证)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30分。
  (4)取得执业护士证(护师(士)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30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由于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再加分。
  笔试成绩须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后及时公布。公布信息内容包括:(1)聘用单位(2)聘用部门(3)聘用岗位(4)岗位代码(5)聘用人数(6)性别(7)族别(8)年龄(9)学历(10)专业(11)准考证号(12)毕业院校(13)笔试语种(14)加分(15)排名等。按《2012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内容公示,以便于我区考生和家长及时查阅考分,便于社会等各方面进行监督,增加透明度。
  (四)笔试的组织
  笔试考点设在塔城市,由地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场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考试人数25人,每个考场安排监考人员2名,考点安排若干名巡视员(巡视人员由监察、组织、人事、招聘小组办公室成员等部门人员组成)。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地点
  面试入闱人员于2012年4月9日—4月12日到地区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按考生户籍所在地顺序进行:4月9日地直单位、塔城市、额敏县;4月10日裕民县、托里县、和布克赛尔县;4月11日乌苏市、沙湾县)。
  (二)资格复审要求
  1、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2012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有效证件: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相关资料,到地区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
  2、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合同)。
  3、“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合同)。
  4、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及我区各县(市)组织部门自行招聘的村官,须提供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合同)。
  资格复审的结果须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
  七、面试与体检
  (一)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定于2012年4月15日-4月23日,由塔城地区人事局统一组织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按照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的标准,根据不同岗位不同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对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3-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11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3、笔试成绩不合格或一门课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4、面试的内容、标准由2012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面试工作由地区人事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由地区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5、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
  6、4月13日上午召开“面试考生见面会”,由监察部门通报面试流程等相关事宜。
  7、面试结果须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后公示。
  (二)体检
  1、体检入闱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2、考生的体检由地区人事局会同监察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其体检标准参照《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招录(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2012年5月5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根据《2012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简章》进行,重点对“岗位”所需相关条件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身体状况、“五官”、年龄、族别、性别、学历、专业、相关证书等进行,并填写《2012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示鉴定)。
  考察时间:2012年5月10日-5月25日
  九、递补
  面试、体检、考察阶段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排名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调剂
  需要调剂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方案可查询塔城地区政府网(
www.xjtc.gov.cn),塔城党建网(小白杨网站)(http://tc.xjkunlun.cn/)调剂公告。
  十一、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各公示7天;体检结果公示3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
  十二、培训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初任培训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相应的专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培训时间:2012年7月25-12月31日
  十三、聘用审批
  1、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2年7月30日前提供其本人毕业证原件和学籍档案,届时不能提供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提供的毕业证所属的“学历”、“专业”应与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相符,如有不相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公示后,由用人单位办理人员聘用手续,由人事部门对《塔城地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进行鉴证,出具工作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和聘用报到通知单,并办理工资基金报批手续。
  十四、组织纪律与监督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有关部门的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特别是提供假毕业证、假身份证、假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
  (二)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其他违纪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给予清退。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五、组织保障
  对我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是我区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转变用人方式,实行市场化配置人才资源的一件大事,参加这项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地委、行署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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