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1 10: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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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加强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技术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文...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加强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技术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准入条件详见穗人发[2004]28号,可从广州市人事网站查询。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条件(见下表)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

年龄

其它要求

招聘对象

备注

纺织检验员

2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纺织及其相关专业

35周岁以下(含35岁)

1、从事纺织产品质量检验工作1年以上;

2、具有省级以上检验机构1年或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社会人员

具备博士学位者免考笔试

化学检验员

1

分析化学,应用化学及其相关专业

1、从事化学检验工作1年以上;

2、具有省级以上检验机构1年或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注:年龄计算至2011年12月31日。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信息公布: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上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方式和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2012年2月13日9:00时至2月16日17:00时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国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的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

  3、资格初审: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将在网上对报考者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方能参加笔试。

  4、交费:报考者资格初审合格后,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50元。缴费时间为2012年2月13日上午9:00时至2月20日9:00时。

  5、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2年2月23日9:00时至2月25日9:30时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

  6、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及有关说明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命题和阅卷。

  1、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专业知识,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2年2月25日9:00—11:00时。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公布。

  (二)面试

  1、参加面试人数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符合招聘条件并且具备博士学位者直接进入面试。

  2、参加面试时须进行资格复核,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资格复核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对本职工作和本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

  4、面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公布。

  (三)有关说明

  1、报名人数达到专业岗位数1:3比例,才准予开考。

  2、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体检、考核

  1、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体检标准。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工资待遇按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通过胜任的,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

  七、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招聘咨询电话:34402346 34402313

 

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院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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