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执行有力的干部队伍,根据我局工作需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五)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六)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选调职位职数
立法处科员1名。
四、资格条件
(一)具备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要求法律专业毕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法院民事或行政审判工作经历的优先。
(四)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2010-201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海口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kou.gov.cn/)、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ihk.lss.gov.cn)、海口法制信息网(http://fzj.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