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2012年4月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

  • 时间:2014-08-11 10: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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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圳市国资委2012年4月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

深圳市国资委2012年4月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市国资委拟于近期公开招聘工勤岗位雇员。此次招聘的程序依次为:报名、资格初审、适岗能力测评、资格复审及审核、体检及办理聘用等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工勤类普通雇员3人。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此次雇员的招聘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相关资历的计算,均截止至2012年3月31日); 

  (三)身体健康; 

  (四)聘用主管机关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不适合聘用的人员。 

  四、报考、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填写报名表,于2012年4月5日至16日上班期间,到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9018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表格(附件2)附后。 

  报名注意事项:(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2)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3)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本人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以及能证明报考职位所要求资历的详细证明材料、婚姻状况和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者)、两张本人一寸彩色照片。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笔试资格。 

  五、适岗能力测评 

  测评分笔试、面试。 

  笔试时间:2012年4月中下旬(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福田中心区4009号投资大厦 

  笔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凭身份证直接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当天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分数高低排序,按面试人数与拟聘用名额3 :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六、资格复审 

  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视情况需要,可能采取到报考者原单位实地调查、调档审阅等方式进行。如复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笔试、面试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到市级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给招聘单位。 

  (二)考核。根据《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设定标准,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综合进行考核,确定最终拟聘用人员。 

  八、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招聘单位根据职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二)办理雇员备案手续。由招聘单位为考生办理备案手续。在备案时,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深圳市雇员招聘的有关规定或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考生有伪造材料的,取消该考生的雇员资格。 

  附件: 

  1.《深圳市国资委公开招聘工勤类普通雇员计划表》 

  2.《深圳市国资委公开招聘工勤类雇员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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