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嘉禾县公开招聘(选调)事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1 10: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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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2年嘉禾县公开招聘(选调)事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为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经报请市委组织部、...

2012年嘉禾县公开招聘(选调)事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经报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嘉禾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面向嘉禾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计划
详见附件1《嘉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2《嘉禾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大专、本科毕业生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均以取得毕业证书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选调。
新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新录用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得报名参加招聘、选调。
三、公开招聘、选调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
1、组织报名。报名地点为县人社局考试中心,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16日至2012年4月20日。
2、报名要求。由本人携带户口簿、毕业证、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二代居(公)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县人社局考试中心(六楼)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相片3张和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经嘉禾县2012年公开招聘(选调)事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笔试人员。每个科目招聘(选调)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否则按比例核减招聘(选调)计划职数。
4、领取准考证。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由县人社局考试中心统一印制考生准考证,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2年4月23日。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及复习用书。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5月2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祥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招聘职位属综合管理类的采用公共卷;属专业技术类的采用专业卷,均只考一个科目。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选调)单位计划职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评委全部实行异地聘请。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3、成绩合成。
(1)公开招聘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公开选调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进行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数1:3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如遇两人以上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三)体检。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按人社部发[2010]19号和12号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2次。
(四)考核、考察。体检合格者作为考核、考察对象,由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进行。
1、公开招聘考核。考核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公开选调考察。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共同考察。考察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五)公示。
1、经考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招聘(选调)录用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选调)资格。公示期满后,报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选调人员。
2、公开选调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考察成绩占20%,折算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数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面试、考察成绩高低依次排序确定)。
3、拟招聘、选调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负责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选调)及待遇。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嘉禾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嘉禾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批准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入编、聘用相关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选调、招聘政策咨询:嘉禾县人社局0735-6633711;
考务咨询:嘉禾县人社局考试中心0735-6628292
   嘉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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