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普兰店市警务中心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1 11: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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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普兰店市警务中心是经普兰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该中心聘用的文职人员在市公安局所属部门从事辅助性工作...

    普兰店市警务中心是经普兰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该中心聘用的文职人员在市公安局所属部门从事辅助性工作,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普兰店市警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工作人员。

    一、招聘数量:167名  
    二、招聘岗位
    详见《普兰店市警务中心文职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户籍、身高、视力以及其他条件。
     5、应聘人员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2010年1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文)执行外,应满足下面条件:
    (1)体重:男性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体重不低于45千克;身体必须匀称,过于肥胖,不能聘用。判定过于肥胖按以下方法: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超出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2) 辨色力:无色盲、色弱。
    (3)嗅觉:正常
    (4)听说基本能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口吃。
    (5)身体综合条件:无肢体功能障碍;无文身;无影响面容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配偶、直系亲属被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 月11 日—1 月16 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8:30—11:00 ;下午1:00—4:30     。
    2、报名地点:普兰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208房间。
    3、报名要求:①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  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打印、网址 www.chsi.com.cn)。填写《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按有关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
    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如报考二个以上招聘岗位,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1:3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按比例缩减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已报名者进行岗位调整,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将退还考务费。报名后未按期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内容、方法和时间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①笔试科目为一科,即《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内容由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组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②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 2 月 11 日上午9:00—11:00。地点、考场、考号等信息,请参加招聘考试人员2012年 2月7 日— 9日到普兰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208 房间)领取。
    ③笔试成绩评定后,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笔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个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可进入面试。笔试后,没有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仍可进入面试,但需要在面试时成绩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取消聘用资格。
    ④加分政策:
    根据《大连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即“在合同期内连续2年考核合格的,合同期满后3年内符合其所在涉农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详见大人发[2007]128号)。为此,符合“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加分条件的考生,要填写《大连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加分审核登记表》。并到普兰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加分资格确认。
    根据大政办发[2011]111号文件精神,参加面向社会报考大连市事业单位的退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2、面试
    (1)面试由市人社局、公安局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狙击手职位招聘人员面试主要进行射击能力测试,射击能力测试单独进行,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合计为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人员,总成绩最低分数出现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办法确定。
    六、考核政审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2010年1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文)以及本方案规定的条件组织实施。
    考核政审工作由市公安局按辽宁省公安厅《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组织实施。政审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于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及管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认后,将在普兰店市政府网站、普兰店市公安局网站、普兰店市电视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规定完备聘用人员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管理。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83135024、83136952

附:\普兰店市警务中心招聘职位表2012年1月.xls

                                                                     普兰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兰店市公安局
                                                                               二0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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