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1 14: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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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太和县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太和县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县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的人数、岗位及条件
计划招聘78名,其中:县食品药品检验所3名、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局5名、县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5名、县计划生育服务站1名、乡镇计生服务所计生服务人员32名、乡镇计生信息工作人员3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太和县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招聘公告在阜阳人事人才网(www.fyrc.cn)、太和县人民政府网(www.taihe.gov.cn)和太和人才网(www.thrc.gov.cn)上发布。考务及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太和人才网发布。
三、聘用待遇
1、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局、县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及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所招聘人员为全额财政拨款,统一纳入编制内管理,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2、乡镇计生服务人员和乡镇计生信息工作人员为编制外管理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由县人口计生委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聘合同期限为三年,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处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它不符合国家规定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的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综合楼四楼),报名时间为3月15日至3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时须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填写《太和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此表可自行下载)。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考试费用按有关规定每科45元,两科计90元。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的报考信息,并在报名表上签署诚信承诺。属我县在编人员报考时,还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应试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乡镇计生服务所岗位和乡镇计生信息工作岗位比例应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数。
4月12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缴费单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相关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供的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身份证、等进行认真审查,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报名结束时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通知报考此岗位的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四)笔试 
笔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的主要内容为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能力。《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日期为4月15日。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 
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为准排序)。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弃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依同岗位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在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按照规定标准由考生自理。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监督检查
    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58-8623731(县纪检、监察局)
咨询电话:0558-8622731(县人社局)
 
 
中共太和县委组织部
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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