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公安局关于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安机关文职人员的招聘公告

  • 时间:2014-08-11 14: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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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天水市公安局关于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安机关文职人员的招聘公告 为了缓解我市城镇失业人员的就业压力,结合公安系统一线警力不足的实际,按...

   天水市公安局关于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安机关文职人员的招聘公告

    为了缓解我市城镇失业人员的就业压力,结合公安系统一线警力不足的实际,按照省人社厅和省公安厅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200名高校毕业生和复转军人,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以人事派遣的办法安置到文职岗位就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这次招聘的文职人员全部安置在非执法岗位或非涉密岗位从事专业技术或者警务活动辅助事务工作,是不具有对公众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不享受民警相关待遇,不着制式警服、佩带警用标志,不配备、使用警械武器的警务辅助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30日以前至1977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缺陷,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五年以上军龄的复转退伍军人;
(六)具有秦州、麦积两区城镇户口且现居住在市区内。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职位的招聘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水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岗位设置表》。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甘肃省就业失业登记证》、住房证明的原件和2份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6张,高校毕业生还要提供毕业证,复转军人提供退伍证的原件和2份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12年4月5日至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天水市人社局三楼大厅(天主教堂西侧)报名。
四、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60%,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测试占4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和面试时间与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五、对考试面试合格人员由市人社、公安部门共同组织进行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然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进行岗前培训,在4月下旬全部上岗工作。
六、招聘后福利待遇:招聘的文职人员与人才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和市公安局联合进行管理,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健等福利待遇,聘用时间一般为三年,招聘期满后自谋职业。
警务辅助类文职人员按每人每月平均工资1500元;综合管理类文职人员每人每月平均工资1200元,具体工资按岗确定。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811663
天水市公安局831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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