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1 14: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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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

根据《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及数额
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2人;
经费自理事业单位1人。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父母或配偶一方在市直工作的报考者需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高新区户籍的大学生、在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雇员需大专以上学历;
4、在高新区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山东西部计划志愿者;
5、具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经历(参加工作时间计算至2011年12月31日,以缴纳社会保险情况为准);
6、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7、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体形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6-2011年各级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中被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需带证件
报名者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专科生除外)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考务费100元。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1年12月29日—2012年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在滨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大厅14号窗口报名。
五、资格审查
成立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考生,随时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六、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高新区区情相结合。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人员招考实行统一考试。根据滨办发[2008]23号文件规定,参加滨州市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时间计算至2011年12月31日)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核合格,笔试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参加山东西部计划志愿者要出具团市委考核认定材料,参加滨城区招募且现在小营街道办事处、青田办事处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时间计算至2011年12月31日)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核合格,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在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人数要求的核减招录名额或取消计划招录。
2、面试:按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选取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不能参加面试的需提前2天告知组织方,以便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当天不能到场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仪表形象、临场反应、综合素质等。参加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政审:根据总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经政审不符合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政审人员。
4、体检: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人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考试、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在高新区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543-3160106,160107

附件:1、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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