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住建委、服务业委、港口口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 时间:2014-08-11 14: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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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经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委所属的建设工程检测中心等 4 个事业单位、市服务业委所属综合执法大队、市港口口岸局所属盘锦港引航站现面向辽宁...

经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委所属的建设工程检测中心等 4 个事业单位、市服务业委所属综合执法大队、市港口口岸局所属盘锦港引航站现面向辽宁省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 、辽宁省内户口或父母、配偶为辽宁省内户口。
4 、 岗位年龄要求见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5 、 现工作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出现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纠纷考生自行负责。
6 、已获得学历和学位。
7、具有拟报考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考人员登录盘锦市人事人才网( http://www.pjrsrc.com ), 填报并下载报名登记表二份,粘贴二寸近期免冠照片。 2012 年 3 月 5 日 至 11 日由本人持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到市人社局一楼人才市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费 100 元。
在报名资格审查环节,以及后续的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的资格。
2 、每名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职位,当应聘同一职位的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时,因专业等条件限制,取消该职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笔试时间、地点将在盘锦人事人才网上另行公布。
•  面试
( 1) 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职位 1:2 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每个职位笔试成绩第二名如出现并列成绩,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在盘锦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 2 )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等。
3 、成绩汇总
总成绩 = 笔试成绩× 50% + 面试成绩× 50% 。 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在前。
4 、确定聘用人选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岗位的 1 : 1 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选按相关规定参加体检和考察。
1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对体检中违反操作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  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考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考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核和资格审查。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盘锦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聘任人员试用期为 6 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咨询: 0427—2820542
监督投诉电话: 0427-2285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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