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麻栗坡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20名文职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1 14: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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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工作需要,麻栗坡县公安局将面向社会招聘20名文职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平等、择优的原...

根据工作需要,麻栗坡县公安局将面向社会招聘20名文职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

  看守所6人、刑事侦查大队2人、法制大队2人、经济侦查大队2人、治安大队2人、麻栗镇派出所2人、禁毒大队1人、马街派出所1人、六河派出所1人、警察协会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20至25周岁,1986年12月20日至1999年12月20日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思想行动能与组织保持一致。

  (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四)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面部特征,报名时必须到县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合格证明)。

  (五)男子身高在1.65米以上,女子身高在1.58米以上。

  (六)熟悉文秘业务、麻栗坡县户籍、党团者优先录用。

  (七)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持毕业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报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聘用

  (一)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二)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身体条件差或发现有其它严重疾病。

  (五)不符合招聘的资格条件。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一)笔试。笔试内容:公文写作。

  (二)面试。笔试成绩出来后,按2:1的比例进行面试,最终按面试成绩高低择优录用。


  六、聘用待遇

  (一)试用期限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每月800元。

  (二)试用期限满,经考核合格后,每月工资待遇为1200元。

  (三)聘用期间,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规定,从2012年1月起将聘用人员的失业、医疗、工伤、养老保险纳入财政预算。


  七、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月1日至1月10日

  报名地点:麻栗坡县公安局政工室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洁波

  联系电话:0876-6622321
 


  麻栗坡县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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