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合肥市外侨办公开招聘高级翻译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1 14: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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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2年4月合肥市外侨办公开招聘高级翻译人员简章为加强合肥市外侨办高级翻译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高级翻译人员。现将...

 

2012年4月合肥市外侨办公开招聘高级翻译人员简章

     为加强合肥市外侨办高级翻译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高级翻译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英语高级翻译1名

考生报考需满足下列条件:

⑴英语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后出生);⑵英语专业8级,熟练掌握英汉、汉英传译;⑶相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有涉外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0年3月31日后出生)。

2、日语高级翻译1名

考生报考需满足下列条件:

⑴日语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后出生);⑵日语一级,口语流利;⑶相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有涉外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0年3月31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进行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9:00至4月16日15:00,逾期不予办理。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合肥市外侨办公开招聘高级翻译人员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的第二天至4月16日17: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4月 17日12: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5的,将取消该招考岗位名额。

3、考生于4月19日至4月20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4月21日上午 8∶30~10∶30

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听力、翻译、阅读、写作等方面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2、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卷环节后,按招聘岗位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参加面试。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免冠2寸照片三张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1、面试采用专业知识口试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语音、语调、语言表达和实际口译能力等方面的技能,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合成总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取舍),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合肥市外侨办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市外侨办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如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决定取舍)。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合肥市外侨办网公示5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人员管理及待遇

1、由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关系。

2、待遇:符合条件的人员年薪约8万元(含绩效工资)。

四、其他

(一)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报考费用按笔试费45元/人,面试费80元/人收取。

(二)咨询电话:0551-3538608

监督电话:0551-3538606

合肥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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