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

  • 时间:2014-08-11 15: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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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

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市中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
1、本人户籍或生源地属内江市范围内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2、市中区所属医院、学校的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考对象: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内江市市中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凡招聘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时间(即2012年4月16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考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内江市市中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2012年4月10日至4月16日(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旁、原内江市市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四)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需持学校开具的证明),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收费标准:每位报考人员交纳笔试考务费100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还须交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特别提示:
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70%,面试占总成绩的30%。
(一)报考比例
1、笔试比例:每一个岗位实际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2、面试比例: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
(1)报考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科。
(2)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专业知识占40%。
2、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2年4月16日至18日在工作时间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东坝街11号,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联系电话:0832-2022331)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并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自负。
3、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于4月25日在报名点领取。
(三)面试
1、面试方案: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或《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序,若专业科目或《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接到面试通知三日内(工作时间)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到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即日起三日内(工作时间)到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参加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补充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或《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七、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报招考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补充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人社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区人社局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招考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招考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招考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区区属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由区纪委(监察)全程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内江市市中区人才交流中心:0832-2022331。
内江市市中区人社局职改办:0832-2027886。
十一、本公告由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内江市市中区公开招聘部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市中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
1、本人户籍或生源地属内江市范围内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2、市中区所属医院、学校的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考对象: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内江市市中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凡招聘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时间(即2012年4月16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考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内江市市中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2012年4月10日至4月16日(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旁、原内江市市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四)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需持学校开具的证明),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收费标准:每位报考人员交纳笔试考务费100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还须交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特别提示:
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70%,面试占总成绩的30%。
(一)报考比例
1、笔试比例:每一个岗位实际报名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2、面试比例: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
(1)报考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科。
(2)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专业知识占40%。
2、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2年4月16日至18日在工作时间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东坝街11号,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联系电话:0832-2022331)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并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自负。
3、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于4月25日在报名点领取。
(三)面试
1、面试方案: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或《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序,若专业科目或《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接到面试通知三日内(工作时间)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到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即日起三日内(工作时间)到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参加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补充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或《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七、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报招考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补充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人社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区人社局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招考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招考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招考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区区属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由区纪委(监察)全程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内江市市中区人才交流中心:0832-2022331。
内江市市中区人社局职改办:0832-2027886。
十一、本公告由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内江市市中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3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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