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规划类政府雇员公告

  • 时间:2014-08-11 16: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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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适应宣城市大建设大发展需要,吸引各地优秀人才来我市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规划类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为适应宣城市大建设大发展需要,吸引各地优秀人才来我市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规划类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政府雇员2名,其中:宣城市城乡规划局城市规划类政府雇员1名、建筑学类政府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执业资质与工作经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有高水平的规划管理或设计理念;
5、55周岁以下(1957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受雇期间不得兼职从事其他职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4月30日前。
2、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简历及证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宣城市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
(1)网上报名:将宣城市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至邮箱(邮箱:2470553277@qq.com),并同时将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传真至宣城市城乡规划局(传真:0563-3010263)。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考生在面试前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简历及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5月5日9:0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宣城市城乡规划局综合办公室(宣城市昭亭南路与梅溪路交叉口建设科技大厦11楼)。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宣城市人社局、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实行专家考核评估,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等。
2、面试时间:2012年5月6日(周日)。
3、面试地点:宣城,具体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者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按各职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四)公示和聘用
由市招聘领导小组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宣城市政府网()、宣城市人社局(www.xcrs.gov.cn)、宣城市城乡规划局(www.ahxcgh.org.cn)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选,报市政府审批。
四、签订合同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发出拟雇用通知书,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由雇用单位与拟雇用人员签订合同。
五、待遇
政府雇员实行雇用制和年薪制,年薪酬总额人民币30万元(含五险一金),
六、政府雇员的管理
(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管理。由雇用单位与受雇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雇用合同》。
(二)首次雇用实行一年一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雇用期限内。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雇用,不合格解除雇用合同关系。
(三)受雇期内,由雇用单位依据雇用合同,对雇员的工作表现、工作绩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评鉴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四)合同即将届满时,根据工作业绩和考核情况,需要继续雇用的,由雇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宣城市人社局审核,报宣城市政府研究后,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合同期满前30日由雇用单位通知雇员是否继续雇用。
(五)雇用单位与雇员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宣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雇员受雇期间,人事关系可由宣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雇用单位与宣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签订代理委托书,个人档案可由雇用单位委托集中存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日国、龚中伟、王寅
咨询电话:0563-3023810、0563—3010263、0563—2616552
 邮政编码:242000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城市城乡规划局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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