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决策咨询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1 16: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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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梅州市决策咨询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梅州市决策咨询中心是新批准设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由财政核拨,归中共梅州市委政策研究室...

梅州市决策咨询中心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梅州市决策咨询中心是新批准设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由财政核拨,归中共梅州市委政策研究室管理。主要职能是协助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相关文稿决策服务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不含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及2010年、2011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6日以后出生),3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4、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合作性、相容性和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9至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以及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3篇。《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另附一张),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携带上述证件和材料等到中共梅州市委政策研究室人秘科报名(地点:梅州市机关路9号市委大院,电话:2253498或2302863,联系人:梁春玉)。
3、招考单位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预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考试前1天(即2012年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招聘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稿决策综合能力。笔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2: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梅州党建网上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职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10 个工作日内,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梅州党建网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为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至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梅州市党建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八、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中共梅州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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