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职员和招考雇员公告

  • 时间:2014-08-11 16:32:43
  • 来源:
  • 点击:

【导读】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成立于2011年12月,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全面负责大鹏新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事...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成立于2011年12月,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全面负责大鹏新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党工委)为市委派出机构,与新区管委会合署办公。为加快新区筹建工作进度,保证新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职员和招聘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报名条件
(一)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职员16名、公开招考雇员34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报考职员选调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属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职员,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符合任职回避规定;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2、报考雇员招考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报考专业技术类雇员职位的考生须持有A类《合格证》,报考辅助管理类雇员、工勤类雇员须持有A类或B类《合格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有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其他情况的。
  二、程序和方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告在《深圳特区报》、《深圳侨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同时发布。
(二)接受报名
2012年3月30日、3月31日上午9:00至18:00,接受选调职员和招考雇员的考生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代替报名。报名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中山路5号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1503室组织人事局,联系电话:28333200、28333211。报名者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不得弄虚作假,个人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所有证件、证书报名时须交复印件、验原件。
报名职员选调需提交:《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资格证书(岗位有要求的须提供),两张大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岗位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聘用合同或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报名雇员招考需提交:《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全市公开招考雇员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及资格证书(岗位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4),两张大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职位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聘用合同(或社保记录)或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与接受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者,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缺一不可)。职员选调、雇员招考考试由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适岗能力测试。职员选调、雇员招考现场评分和汇总成绩,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五)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和公示
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职员和拟雇用雇员,具体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三天内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对拟聘用职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拟雇用雇员人选,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核。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拟雇用雇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对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由组织人事局报请市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用职员和经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用雇员,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雇用)手续
对经考试、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用职员,在征求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雇用雇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雇用手续。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涉及的年龄、相关资历和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12年4月1日。
(二)本公告涉及的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报考者的最高学历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专业是否相符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附件5)。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职员和招考雇员职位表》
2《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
3《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全市公开招考雇员报名表》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5高职高专、本科及研究生目录
 
 
     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党工委
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图书教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