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2012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1 16: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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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为省环境保护厅管理的公益类县级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我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

  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为省环境保护厅管理的公益类县级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我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评价的技术监测等基础性工作;承担重大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成效评估和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的遥感监测工作;开展全省环境质量预测预警及变化趋势的综合评估;开展生态监测科学研究和国际、国内生态环境监测交流合作。因工作需要,现公开向社会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二)热爱环境保护工作,具备相应专业理论基础和技能,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现代办公设备;

(三)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可从事外业调查工作;

(四)国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年龄30岁以下;

(六)具有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书,及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证书者优先;具有相应工作经历者优先;具有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工程咨询等相关上岗证者优先。

二、招聘专业及岗位

(一)生态监测与调查2人;

(二)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1人;

(三)行政管理1人。

三、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

截止2011年12月30日12时前(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西宁市南山东路16号鸣翠柳山庄小区20号楼: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会议室

联系人:张国栋邹薇

联系电话:0971-82158408235827

邮箱:575358208@qq.com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的《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资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4、须本人到场报名。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公开、择优聘用。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历资格形式审查后,现场确定和通知是否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环境保护基础知识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2012年元月5日上午9:00-12:00

3、笔试地点: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会议室(西宁市南山路16号鸣翠柳山庄小区20号楼)

4、笔试成绩公布:元月6日,在省环保厅网站和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同时公布笔试前15名成绩,并电话通知。成绩列第15名之后的报名人员不再通知。

(三)面试:

1、成绩列前15名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本人。

2、面试内容:专业知识和技能展示,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考察。

3、面试成绩公布:2012年元月11日,在省环保厅网站和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同时公布笔试、面试综合前10名成绩,并电话通知。综合成绩列第10名之后的报名人员不再通知。

(四)录用:

    对综合成绩列前10名人员,进行资历资格复查和组织考核,研究确定录用名单,报环保厅人事处和纪检组审核后,通知本人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聘用程序及福利待遇

1、试用期为三个月至一年。试用期内,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仍不满足岗位要求者,取消试用资格。

2、试用期和聘用期间福利待遇按照《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

六、联系方式

附件: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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