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松滋市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松滋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1 16: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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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松滋市人社局、松滋市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松滋市环境监测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根据《松滋市人社局、松滋市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松滋市环境监测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环境监测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3、专业、学历及年龄条件:

(1)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化学或生物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

(2)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9日至26日下午5时。

2、报名地点:市人社局计调科,电话0716—6261796。

3、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向市人社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含第一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登记照3张。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班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按规定交纳报名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报名考试费50元,面试每人每次50元。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5。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

5、公开招聘工作各项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原市人事局网站公告(网址:www.hbsz.gov.cn/renshiju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试卷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合卷,实行百分制,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政治理论、应用文写作、科学发展观、市场经济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掌握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具备的专业知识。

    笔试考务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参加笔试人员请于2011年12月27日到市人社局计调科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人员,均纳入面试范围。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指派部分评委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笔试与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聘用岗位按招聘额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学历高者优先,若还相同时,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以内申请复检1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应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是对个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同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应取消招聘资格。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聘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遵从国家规范,实行人事代理。

报名咨询电话:松滋市人社局 0716—6261796

举报投诉电话:松滋市监察局 0716—6222555

 

附件:松滋市201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松滋市人社局   松滋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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