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1 16: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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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现拟招考2名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职位、人数和条件本次...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现拟招考2名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和条件
本次招聘职位共2个,具体招聘条件和报考条件如下:
 
聘用
人数
聘用
年限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其他要求
岗位类别
薪金级别
年薪
(万元)
1
3年
30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
城市给排水工程或自动化专业
有两年以上对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及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等相关业务监督工作经验,有小汽车驾驶证,南海户藉。
专业技术
一级2档
5.4
1
3年
不限
30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
人力资源管理或汉语言文学系专业
有1年以上中文写作或秘书工作经验,有小汽车驾驶证,佛山市地区户藉。
行政工作
一级1档
3.6
二、招考办法
采取考试与考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基本程序是: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22日—2月28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市政综合管理科508室(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二路67号)。
3、报考人员填写《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招考机关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网上下载或现场领取)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3张等材料,到以上指定地点报名,由本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4、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同意后,由本单位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由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考试通知书。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一般职位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笔试成绩按两科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划定。
2、面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职位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参加面试。面试的内容主要是考察招考岗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
3、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替补(如没有合适人选,该职位可暂为空缺)。
(六)考核公示
根据报考者的笔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到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七)其它事项
1.截至时间:此次招考的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2.监督投诉电话: 0757-86320919。 
 
联系人:孔小姐,联系电话:0757-86339962,传真电话:86325251,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二路67号508室。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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