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高学历人员招聘公告

  • 时间:2014-08-11 17: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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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是一所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系区卫生局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是一所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系区卫生局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学历要求、指标
招聘岗位
学历要求
指标
招聘岗位
学历要求
指标
临床内科
硕研及以上
5
临床外科
硕研及以上
3
血液科
博研
1
泌尿外科
博研
1
妇产科
硕研及以上
2
麻醉科
硕研及以上
1
放化疗
硕研及以上
1
眼科
硕研及以上
2
医学影像
硕研及以上
3
博研(科研型)
1
肛肠外科
硕研及以上
1
中心实验室
博研
1
合计
22
 
 
资格条件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所学专业与硕士、博士所学专业对口(麻醉科和医学影像岗位第一学历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2、医学类所学专业与需求岗位对口,并能报考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
3、肛肠外科岗位医学类专业均可;
4、须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六级425分以上);   
5、博士年龄为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年龄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卫生事业服务的精神。
  2、符合公告规定的体检和考核要求。
  3、所提供资料真实,凡有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2012年应届生须在2012年9月30日之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12年9月30日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2月23日—3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门诊部9楼人事科(宁波市百丈东路251号)
  也可网上报名,填写《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后,发到邮箱:nbyyrsk@126.com ,网上报名者必须在2012年3月16日前随带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现场接受资格审核。
  3、报名要求:报名者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携带身份证、个人基本情况说明(个人简历),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随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英语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课题等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不足2:1的, 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对博士研究生不作要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大于5:1的,则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先进行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小于(等于)5:1的,可以简化该职位招聘程序,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行笔试的职位,总分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在该职位的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在进入考核名单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区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公示人员相关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按体检、考核及公示程序进行。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工作咨询电话:87017389(鄞州人民医院)、87418607(区卫生局),监督电话:8740657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6178。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鄞州区卫生局
                               鄞州人民医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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