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灌云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1 17: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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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任职要求,身体健康。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所需学历、专业等要求见下表:

 

招聘单位

经费渠道

单位代码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其它条件

县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

001

01

1

不限

本科及以上

女性,具有相应学位

02

2

不限

本科及以上

男性,具有相应学位

县预算审核中心

全额拨款

002

01

1

财务财会类

本科及以上

男性,具有相应学位

02

1

财务财会类

本科及以上

具有相应学位

县旅游执法大队

全额拨款

003

01

2

旅游管理

本科及以上

 

 

  三、选聘程序

  整个选聘过程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七个阶段。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4日—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灌云县人才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1室)。

  3.报名费用:100元/人。特困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须提供县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县以上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

  4.报名时须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或双向选择推荐表或报到证;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未就业证明(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或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考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以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6.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统一试卷。试卷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参照公务员招录《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1年11月19日上午9:00—11:00。考生于1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七楼70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实行百分制计分。

  2.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加的总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遇总分相同,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考核内容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县相关部门组织调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列编、聘用等有关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鉴证后,由县人才服务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四、附则

  本简章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8-88161172(灌云县人才服务中心)。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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