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分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 时间:2014-08-12 0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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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按照天津市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事业单...

  按照天津市“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1年公开招聘方案公示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见具体岗位描述条件)。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职业教育,敬业爱岗;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过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三)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坚持信息公开,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招聘信息于报名前在天津市人事信息网(http://www.tjpnet.gov.cn/)和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网站www.tjszgl.cn(予以发布,发布时间为2011年10月24日至11月1日,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日9:00开始至11月8日16:00结束。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下载后填写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并注明应聘岗位,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如不注明所应聘岗位的一律不接受报名,发送后须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市政公路管理局吴岚
咨询电话:022-23311270
(二)资格预审
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将于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文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复印件;
3、其他需要证明的文件(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资格证)等。
经招聘单位审核后,通知符合条件应聘人员进行考试。
(三)考试
1、考试方式:分笔试、面试。
(1)笔试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笔试由我局组织专家组出题,局统一组织考试,开考比例为1:3,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招聘单位自己组织面试。
2、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以卷面考试成绩为主,面试成绩由招聘单位组成的面试人员集体评议结果为准,笔试成绩加面试为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验、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在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当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二条执行。对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正式聘用。
 
附件:1、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天津市市政市政公路管理局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下载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201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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