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业务部门检察辅助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2 09: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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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工作需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部门检察辅助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5人。本次招聘专业技能...

因工作需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部门检察辅助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5人。本次招聘专业技能测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不足15人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或法律类专科学历。 
     2. 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被用工单位辞退开除的;

     (3)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者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4)与用工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4. 具有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计算机基础应用能力:

    (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证书;

    (2)江苏省计算机应用能 力考核(中级)证书;(3)计算机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证书。
     5. 身体健康。 
     6.具有本市户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见本《简章》附件)并贴上照片。报名时须携带填好的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免冠彩照3张,缴纳报名费50元。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9日至20日(上午8:40—11:30,下午2:15—5:20)
     报名地点: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值班室(淮安市健康东路22号)。
     2011年11月23日在淮安市人才网上公布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名单(网址:http://www.harczx.gov.cn/)。
     请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携带身份证,于2011年11月25日到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709室)领取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内容包括:Word文档和Excell表格的制作和编辑、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等。专业技能测试以百分制计分。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11年11月26日上午。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书面通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以百分制计分。面试分数于面试时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遇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考察。
     体检和考察均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方式进行。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才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1. 劳动管理:被决定聘用人员与有关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两年一签),派遣到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 经济待遇:试用期每月1000元,正式聘用后,每月1500元;年终按照工作绩效给予一定数额的绩效奖;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本简章由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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