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和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10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职能、地址(详见附件一)
1、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广州路191号15楼);
2、市《现代城市研究》编辑部(华侨路37号);
3、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江东中路259号23楼);
4、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华侨路37号23楼);
5、市城建中专学校(龙蟠路163号);
6、市建筑安装管理处(解放路44号建筑大厦);
7、市市政工程建设处(虎踞南路11号);
8、市市政管理处(江东北路93号金陵世纪花园4楼);
9、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御道街33-30号);
10、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华侨路75号3-5楼)。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二);
(四)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hrss.gov.cn)和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www.njszjw.gov.cn)等网站和媒体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为各招聘单位简章中发布的地址。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7日17:30(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报考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按照简章中发布的地址,到各报考单位进行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者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应如实提供报考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适当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水平。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10月30日(周日)上午9:00-11:00进行。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报考者于2011年11月7日-11日,可登陆南京市住建委网(www.njszjw.gov.cn),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部分按1:5确定,详见附表),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公布。
(1)面试内容、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分析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2)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抽签顺序领取面试考号。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于该轮面试结束后当场告知考生并于下个工作日在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住建委组织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1、招聘单位电话:
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025-83278103
市《现代城市研究》编辑部:025-84784545
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025-83630022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025-84784548
市城建中专学校:025-85412658
市建筑安装管理处:025-84632224
市市政工程建设处:025-86587191
市市政管理处:025-86996100
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025-84688582
市物业管理办公室:025-84706086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025-83734391
监督电话:025-83734720
附件一:《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情况简介》
附件二:《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1年下半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一: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情况简介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于2002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南京市住建委,人员经费为自收自支。是江苏省建设厅首批认定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工作职能为:受理并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协助住建委负责南京地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组织和监督管理;协助住建委负责南京地区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监督。
审图中心现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2名,其中具有研究员级高级职称人员6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18名,是江苏省“优秀等级”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
《现代城市研究》编辑部于1992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员经费为自收自支。主要编辑出版《现代城市研究》杂志。该期刊具有国家统一刊号,为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行。该期刊是以城市发展规划、建设及管理等为研究对象的综合性学术期刊,追求学术性和前瞻性,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反映学术界和实际部门的新动态。刊载有创见的研究成果、述评、实例分析、文摘等。
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于2000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员经费为自收自支。2002年增挂“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站”牌子。2007年7月26日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制定《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并报省人大批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
根据《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和市编办确定的职责,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装饰装修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装饰装修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装饰装修单位和个人的资质、资格以及信用管理;负责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管理;查处装饰装修中的违法行为。成立11年来8年被评为行业管理先进单位,并多次立功受奖。多年来市装饰办以规范市场为导向,以促进行业发展为目标,服务企业、服务工程、服务社会。目前我市产业规模、企业数量、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装饰工程质量稳步提升。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于1987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员经费为自收自支。核定职能为: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市的实施办法和细则;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外省、市咨询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宁承接咨询项目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定额的计价解释和管理,工程类别的核定及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收集、测算定额基础资料;参加本省相关定额的修编;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备查和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书的备案工作;负责本市《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的管理;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核定工作;负责本市建设工程典型工程造价指数指标的测算工作;负责本市工程建设材料市场指导价的测报发布工作。
南京市城建中专于1983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现隶属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我市建设系统唯一一所省级合格、市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全民事业单位。学校主要从事城建类中专学历教育和行业职业培训,并逐步向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拓展,为城建系统培养了大批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在城市建设各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建校以来,学校面向社会和企业开设了地铁、市政、燃气、公交、建筑、供水、园林、旅游、环卫、房产等10大行业的近30个专业,现有在校学生1500人左右。学校培训中心在业务上接受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和市安监局等上级机关的指导,培训种类较多,形式多样,十多年来创造了优异成绩,赢得了上级领导和社会、行业各部门的广泛好评,现年培训量逾万人次。培训中心具备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工升级培训点、江苏省特种作业人员建筑电工,建筑焊工,场内机动车驾驶等工种考核基地等数十种资质。
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于1975年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员经费为自收自支。2000年增挂南京市建筑工程分包管理服务中心的牌子,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分包管理。
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市场的日常管理。其职责是负责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资质及日常管理工作,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和小型项目管理师的注册登记及资格管理工作,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对建筑市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备案管理工作,房屋建筑企业的相关统计等工作。今年被住建部、团中央授予“国家级青年文明号”,连续获得“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南京市文明单位”,历年获得省住建厅“全省建管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南京市市政工程建设处于1997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员经费为自收自支。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市政公用工程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工程的组织实施。近年来先后承建了江北大道一至四期拓宽改造、玄武湖环境综合治理和引水工程、外秦淮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央路-中山路-中山南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城区主次干道雨污分流工程、城北护城河及外金川河环境综合整治等一批市级重点工程的建设任务,完成工程项目投资累计逾40亿元。
南京市市政管理处、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行业管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隶属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单位主要职能: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监督。具体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手册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初审上报与日常动态管理,以及本市行政区、开发区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现场管理工作。
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于1984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员经费为自收自支。经江苏省建设厅核准从事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专职机构。受住建委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近年来,先后获评“南京市城市建设立功竞赛先进单位”、“南京市文明单位”“江苏省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江苏省服务质量奖”、“江苏省检测先进机构”、“江苏省A级信用等级检测机构”、“江苏省文明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工程质量监督系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于1998年经市编委批准成立,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员经费为自收自支。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与政策,调研并起草本市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业进行监督、指导、协调、管理;协助委房物处做好物业管理三级企业资质认定和年审工作;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牵头组织全市街道开展物业体制创新工作;牵头组织全市老旧高层住宅电梯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全市物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组织全市旧住宅整治、出新工作;负责全市物业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审核和监督管理。连续多年获得南京市城市建设立功竞赛先进单位、省、市文明单位和建设新南京有功单位、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