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延安革命纪念馆工作需要,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原陕人发【2006】10号)和《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原延市人发【2008】146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党史、现代史、中文专业,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第一学历)两名,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下;党史、现代史、中文专业,具有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第一学历)叁名,年龄在二十七周岁以下。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6、报考研究生岗位的30周岁以下,报考本科岗位的27周岁以下;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时间安排
10月20日前: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10月26日至10月30日:延安革命纪念馆报名;
11月1日:延安革命纪念馆二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
11月4日:在延安革命纪念馆领取准考证
11月5日至11月6日:考试、面试、答辩(详见准考证);
11月10日:体检
11月15日至11月20日公示;
11月25日前确定应聘人员并办理手续。
四、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在“延安革命纪念馆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㈠、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延安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yanan.gov.cn)、《延安日报》发布招聘信息。
㈡、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持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2寸彩色照片3张、个人简历于10月26日至10月30日在延安革命纪念馆报名;11月1日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在延安革命纪念馆二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
㈢、考试(考核)
这次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鉴于延安革命纪念馆实际情况,本着召之即来、来之能用,注重实际能力的原则,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笔试、面试、答辩等形式考试,择优聘用。
1、考试(考核)原则
本次考试(考核)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考试(考核)。
2、考试(考核)时间、地点
专业理论笔试:2011年11月5日(详见准考证)
面试(答辩):2011年11月6日(详见准考证)
笔试、面试地点:延安革命纪念馆二楼会议室
3、笔试
①、笔试对象的确定
按照《延安革命纪念馆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参加专业知识笔试(内容:党史研究岗位以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著的中国共产党1921—1949为基础;文秘岗位撰写一篇3000字以内的文章)。
②、笔试方式、计分办法及笔试试题的命制
A、笔试方式。本次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及能力。
B、计分办法。笔试总分按100分计分,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名次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C、笔试题的命制。笔试试题及标准答案于笔试前一天,在市人社局和市文物局纪检监察员的监督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有关专家进行封闭式命制,当场制作封装试卷。笔试试卷在启用前按绝密材料妥善保管。
4、面试
①、面试对象的确定
按照《延安革命纪念馆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笔试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统一进行面试。
②、面试方式、计分办法及试题的命制
A、面试方式。本次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形象、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B、计分办法。面试总分按100分计分,仪容仪表举止言语表达能力占10分,专业知识与答辩占90分。由七名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的答辩情况,按照评分标准参考答案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余5名评委平均值,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
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对于不形成竞争岗位的应试者,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选聘。
C、面试试题的命制。面试试题及标准答案于面试的前一天,在市人社局和市文物局纪检监察员的监督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有关专家进行封闭式命制,当场封装试题。面试试题在启用前按绝密材料妥善保管。
5、考试(考核)的组织管理
①、考试(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和市文物局纪检机构派员监督考试(考核)全过程。
②、考试(考核)监考官及评委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随即抽调,面试评委由七人组成,进行考试(考核)评分。
③、考试(考核)程序
A、成立笔试、面试小组;
B、面试考场设置。面试考场由面试室、侯考室组成。面试考场地点张贴考场规则。面试室设主考席、考官席、计分席、监督席和应试席;
C、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侯考室,在侯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由工作人员宣读考试纪律和考生须知。面试正式开始10分钟未到侯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D、主考官宣布开始,工作人员逐一引导应试人员进入面试室,时间为20分钟。面试完毕后,应试人员退出面试室不得再进入考场;
E、面试时,评委按《面试评分表》的内容独立评分,评分时不得互相商量或暗示;
F、计分人员按面试的计分办法进行计分。
6、考试(考核)工作纪律
①、考试(考核)工作应接受市人社局和市文物局纪检机构的监督;
②、考试(考核)监考官、评委和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考试(考核)纪律,严格考试(考核)纪律,防止泄露试题和相关资料,如有泄密或徇私舞弊的,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③、严格工作程序,不准暗箱操作;
④、坚持客观公正,不打人情分和关系分;
⑤、评委、监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在考试(考核)期间,不准说情、不准接待和会见客人,不准随意离开考场,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7、体检
由考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参加体检的考生到指定的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8、考察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被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道德修养等。
9、聘用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结果提出初录意见,市人社局审核,最后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发文确认,签发《延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通知书》,由纪念馆统一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等手续。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10、聘用人员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整个招聘工作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成立延安革命纪念馆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延安革命纪念馆,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全面领导,研究审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招聘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咨询电话:8213666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