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

  • 时间:2014-08-12 09: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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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要求,根据天津市国土房管系统所属事...

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要求,根据天津市国土房管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5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级各类优秀人才,为国土房管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天津市户籍或符合进津条件的非本地生源;
 
6、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详情请查询《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
 
四、招聘及聘用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从2011年12月13日开始,在天津人事信息网(www.tjpnet.gov.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http://www.tjfdc.gov.cn)发布本次招聘计划及各岗位人数。公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时间
 
考试报名和交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2日9:00开始至26日16:00结束。
 
交费时间::2011年12月22日9:00开始至27日16:00结束。
 
笔试费用:45元/人
 
(三)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基础性专业理论知识;面试主要考察个人的综合判断、应急能力、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1年12月30日
 
笔试时间:2012年1月5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2年1月8日在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http://www.tjfdc.gov.cn)上公布。
 
2、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等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证书原件验证的人选在2012年1月12日登录报名缴费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已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低保、特困考生直接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考生需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无《面试准考证》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考试总成绩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名单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上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出具考察材料。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对异议影响聘用结果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确认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因个人原因没有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23145219、23322337
联系人:刘老师韩老师
监督电话:23307139
 
附件:《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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