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厦门市翔安公安分局编外文职人员招聘简章

  • 时间:2014-08-12 09: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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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翔安公安分局编外文职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公安文职...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翔安公安分局编外文职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公安文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公安文职人员属编外人员,是在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的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用工形式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行,家庭政历清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具体条件:

A岗位:派出所文秘文职人员。拟招2名。

条件:男性,翔安区户口。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公安学类专业。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写作、统计分析能力,掌握一定的公安基础知识。获得计算机二级证书。

B岗位:区110指挥中心文职人员。拟招2名。

条件:男性,翔安区户口。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公安学类专业。具备较强的统计分析能力,掌握一定的公安基础知识,机警敏捷、口齿伶俐、会讲闽南话,能适应24小时轮班工作制。获得计算机二级证书。

C岗位:区110社会联动工作办公室文职人员。拟招2名。

条件:男性,翔安区户口。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写作分析能力,掌握一定社会联动工作基础知识,会讲闽南话。能适应24小时轮班工作制。

应聘人员如欲了解报考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待遇等相关信息,请拨打翔安公安分局的咨询电话:7628110。

三、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4日~10月28日

      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报名处

咨询电话:7628110(翔安公安分局)

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3张(均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报考岗位不能再进行变动;审查不通过的,将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原因。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所有岗位考生均需参加笔试。笔试前将在翔安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iangan.gov.cn/)公示公告的人才招聘栏发布信息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2、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为1:1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前将在翔安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3、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人选从总成绩排名顺序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体检费用应聘人员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按要求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结果将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按要求到指定医院复检,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2、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总成绩排名顺序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翔安区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审批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1、经聘用者,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其中包括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一年合同期满,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给予继续聘用。

2、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市、区相关政策执行。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3、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翔安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iangan.gov.cn/)公示公告的人才招聘栏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报名表

    2、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指南

 

  

翔安区人劳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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